8月18日,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康江受副市长张文军委托,主持召开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座谈会。7个区县分管领导,市委、市政府20个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泸州市供销社主任陈晓荣领学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四川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农改组办〔2016〕9号),市供销社副主任胡学莲介绍了前期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调研的基本情况和初步建议。会议将18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分解到7个区县,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涉及事项落实给了19个重点市级部门。与会区县、市级部门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会议还就出台泸州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调研、文稿起草、审查把关、督查督办、时间节点和动员会筹备等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政府副秘书长康江对各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要通学川委发〔2016〕22号、川农改组办〔2016〕9号文件全文,重点学习有关内容,领会精神,把握实质,供销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更要认真学习。二是深入调研,吃透情况。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十八大以来部署的重大改革之一,要分层次、分领域开展调研,掌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面临的机遇和困难,找准改革发展的突破口。三是勤于思考,大胆探索。积极开展扩大试点类改革事项,大胆开展探索试点类改革事项。四是因地制宜,可行实用。在制定实施意见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制定的措施办法要接地气,不搞花架子,不搞文字游戏。五是突出重点,逐步深化。实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促进供销合作社全面改革发展。六是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各部门要站在深化农村改革大局、为“三农”搞好服务的高度,勇于担当,不推诿,形成各区县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各部门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良好局面。七是统筹部署,强化领导。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农村改革内容统筹安排,各级成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统一督查督办与专项督查督办相结合,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泸州市见到成效。